《社区矫正法》颁布以来,广东省司法厅高度重视、立即行动,严密组织、有序推进,迅速在全省范围内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的热潮。
周密部署,联合制定实施方案。一是第一时间研究部署。今年一开年,省厅就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工作,听取厅社矫局工作汇报,将其作为省厅2020年度重点工作,列入2020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和全省普法工作内容,纳入依法治省专项督察范围。厅主要领导提出明确要求,要求积极推进工作落细落实,督促指导全省抓好《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贯彻。厅分管领导多次组织研究,明确了具体工作思路和措施。二是第一时间制定方案。根据厅党委的要求,1月初厅社矫局立即草拟了全省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工作方案。收到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后,及时对方案进行补充完善,会同省普法办联合制定了《全省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实施方案》(粤司办﹝2020﹞22号),发至省委政法委、省委编办、省法院、省检察院等有关单位和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普法办,坚持“全省一盘棋”原则,做好总体部署安排,包括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动员部署会,组织一次专题研讨,开展一次专题宣讲,举办一期专题培训,组织一次社区矫正对象专题集中学习教育),大力加强社区矫正参与单位和全省社会面的学习宣传,以及抓好《社区矫正法》贯彻落实等一系列措施。三是第一时间动员部署。1月17日,省厅通过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组织全省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召开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动员部署会议,强调《社区矫正法》出台的历史意义、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要求各级社区矫正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做好法律施行的各项前期工作。四是第一时间组织学习。《社区矫正法》正式出台后,第一时间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学习研究,下发通知组织全省各级社区矫正机构认真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研究。及时编写《社区矫正法》与两高、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比较解读,提供给厅机关和各地学习参考。3月份省厅专门订购2000本《社区矫正法释义》,下发全省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和司法所,要求各地按照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人手一本的标准自行补充订购,认真学习领会《社区矫正法》立法精神。
明确分工,积极推进贯彻落实。一是明确分工。厅社矫局制定《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任务分工表》,明确责任人、时间表和路线图,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二是加强联系。根据疫情防控期间取消聚集性活动的要求,省厅主要以电话方式加强与法院、检察、公安等政法机关和相关部门工作联系,做好依法提请省政府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的前期准备,最大限度地发挥好社区矫正工作效能。厅社矫局积极协调相关单位、部门,拟定《社区矫正法》专题研讨会、专题宣讲等工作初步方案,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三是完善制度。根据《社区矫正法》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全面梳理、修改完善近年来制定下发的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制度,组织制定社区矫正档案管理、执法检查、分段分类教育、矫正小组建设等配套工作指引。统筹全省各级社区矫正机构收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共33条,按时上报司法部社矫局。四是积极推进“智慧矫正”建设。抓好全省“智慧矫正中心”示范点建设,优化升级远程视频督察系统,加快法院信息化联网以及与检察、公安等部门数据共享工作。全盘梳理全省社区矫正对象电子定位监控情况,组织到广州、深圳、佛山等社区矫正电子定位腕带使用率较高的地市开展专题调研,研究部署依法调整社区矫正对象电子定位监管工作模式。
迅速行动,掀起学习宣传热潮。一是统筹全省宣传工作。厅社矫局将最新拍摄的《砥砺奋进 风起帆扬——回顾和展示我省14年来社区矫正发展历程》工作宣传片,以及精选的2篇社区矫正典型案例推送给“广东普法”等公众号进行宣传。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规范《社区矫正法》宣传标语,印制宣传海报和手册,供各地参考使用。“广东司法行政”“广东普法”等公众号先后推出4期专辑,集中宣传《社区矫正法》,展示社区矫正工作成绩,取得较好效果。二是指导各地开展宣传。各地积极响应,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东莞、佛山、湛江等地还纷纷以文艺汇演、电台广播、新闻简报等鲜活形式,充分利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张贴社区矫正宣传图片,充分利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等推送《社区矫正法》相关知识,推进《社区矫正法》宣传广泛覆盖社会公共场所。三是拓宽宣传渠道。积极运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公众号、抖音短视频等网络新媒体,通过文字、图片、视频、动漫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推动《社区矫正法》法律知识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提高社区矫正的社会知晓度。